汕头市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业务培训

来源: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 发布时间:2018-09-27

9月11日至12日,汕头市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业务培训,对入户调查工作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重点任务,加快推进普查工作落实,为汕头市掌握污染源数据,科学系统判断环境保护形势,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制定等提供重要支撑。

培训要求,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服务国家战略决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全面认识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大意义,确保普查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区和各管委会污普办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前期清查工作经验,提前分析预测入户调查工作量,强化资源保障,落实部门责任,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期,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执行到位不走样。

各单位除了认真组织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技术培训外,还要按照本级培训计划,抓紧时间组织本级技术培训,要根据本辖区入户调查工作量,合理确定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数量。对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数据质量审核人员要强化分类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使每位普查人员都能够熟知普查流程、熟悉普查要领、熟练操作普查设备。各污普办应登录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核对本地区普查对象名录,并将入户调查任务分配到位,明确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调查任务,将任务落实到具体人。

培训强调,要坚持“全面覆盖、应查尽查、不重不漏”的原则,对入户调查现场发现遗漏的普查对象,应据实纳入普查,确保普查结果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一致,严格执行普查技术规范,防范数据失真。各区县和各管委会污普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促落实作用,积极行动起来,化压力为动力,抓紧时间把工作往前赶,确保按照既定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保质保量完成污染源普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