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全面推进环保监管执法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深圳市在开展环保专项执法“利剑一号”行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利剑二号”行动,对各类污染源大力实施最严格环境监管执法措施,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削减污染负荷,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取得了良好战果和显著成效。
一、高举旗帜,用“利剑”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就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理论升华,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过程中,深圳市始终坚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和深圳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开展工作,抓好落实。“利剑二号”行动实施“挂图作战”,将各项环保目标与执法任务汇到“一张图”,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实施全面排查,逐栋逐家排查,摸清污染源底数,查清治理达标能力;实施分类整治,出台“铁十条”、“关八项”等硬措施,坚持依法关停与铁律整治;实施打击违法“督办令”,统一发布利剑任务,坚持靠前指挥与督查督办,落实监管责任与执法任务;实施典型案例“通报制”,共通报5批52宗典型案件,定期曝光违法排污企业,强化部门监管与社会监督;实施环境违法企业信用联合惩戒,不断加大环境违法的惩治力度。通过大力开展“利剑二号”行动,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环保法治观,对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出重拳,使硬招,严追责,强震慑,让环保制度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二、利剑斩污,让环保执法长出更锋利“牙齿”
2018年以来,“利剑二号”行动共出动16.5万人次,检查各类污染源7.6万厂次,共排查各类污染源1.8万家,责令整治问题污染源4738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650宗,同比上升32.2%,处罚金额2.72亿元,同比上升25.3%。通过落实各项环保硬措施,有效提升了环保执法的震慑效力,有力推进了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方面,截至12月23日,深圳市PM2.5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比2017年同期下降1.5微克/立方米,在珠三角城市中最低,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六。水环境质量方面,深圳市五大河流较去年有明显好转,于12月全部完成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要求,其中深圳河河口断面达到地表水Ⅳ类,观澜河企坪断面达到地表水Ⅴ类,坪山河上洋断面达到地表水Ⅴ类,龙岗河除氨氮因子超标0.9倍外,其他指标均达到地表水Ⅴ类,茅洲河共和村断面全年氨氮、总磷浓度均值同比分别下降49.8%和60.9%。
“利剑二号”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重处环境违法行为。在生态环境部对全国环境执法工作的通报中,深圳市环境行政处罚金额位列全国第二,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数量位列全国第五,体现了执法的刚性和力度,受到了表扬和肯定。
三、利剑出鞘,对环境违法行为打出“组合拳”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黄敏副市长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各区各相关单位把“利剑二号”行动摆在全年工作突出位置,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层层推进落实,形成市与区、区与区、环保与公安等联动执法格局,合力推进利剑行动,全面强化监管执法,重拳打击违法行为。
一是实施交叉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打破辖区界限,整合执法资源,实施交叉执法。围绕黑臭水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2018年以来实施市区联动、区区交叉执法行动20余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01宗,处罚金额1020万元。黑臭水体整治专项巡查期间,组织上百名执法人员开展驻点交叉执法,为黑臭水体整治和断面水质达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实施联合执法。健全环保公安联合执法会商机制,强化联合办案协同作战,做好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增强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力度。2018年以来,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专项执法行动,查处了龙岗废机油加工、罗湖偷倒粪渣、南山进口废物走私等一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刑拘60多人。
三是实施跨界执法。按照“统一部署,协同执法,互通信息”原则,强化深莞惠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以来,共开展了7次联合执法行动,检查深莞惠跨界流域、插花地区域的污染源656家,养殖场18家,依法责令整改污染源342家,立案查处重大违法案件11宗,处罚金额118万元。
四是实施溯源执法。加强监测布控,定点定期监测,掌握河流监测断面、入河排污口、污水厂进水口、管网关键节点的水质状况,对水质异常区域追踪溯源,查实污染来源,锁定违法企业,施以严厉惩处,实现闭环整治。2018年以来,开展了污水厂进水达标整治、江碧工业区污染整治、河流监测断面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通过溯源排查与驻厂执法,严惩信隆公司排放重金属废水污染土壤、亦欣公司私设管道排放高浓度含镍废液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促进330家企业整改提升污染处理能力。
五是实施科技执法。通过对工业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实施科技监控,惩处违法企业。目前已有893家工业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环保部门可实时监控排污状况。对34家涉水工业污染源试点安装水平衡监控设备进行综合监控。在宝安江碧工业区开展水质指纹比对试点,快速进行识别,锁定违法企业,实施精准打击。目前,通过水质指纹分析比对,下达自动采样指令,精准查处多鑫公司等20家违法排污企业。
六是实施专项执法。在重点流域,强化茅洲河流域执法攻坚,大力实施溯源排查、专家核查、驻点检查。截至2018年11月30日,在茅洲河流域内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45宗,处罚金额1.12亿元,占全市41%。在重点领域,开展“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实施自查自纠、排查整治与源头防控等措施,目前全市共排查确认“散乱污”企业4185家,拟关停取缔835家,整合搬迁949家,升级改造2401家,已完成整治3973家,完成率94.9%。在重点行业,强化大气污染防控,实施涉VOCs企业、涉锅炉企业专项整治。涉VOCs企业立案查处15家,完成“一企一策”整改448家;涉燃烧生物质、柴油锅炉企业立案查处8家,完成60台5蒸吨以上燃气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全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四、利剑扬威,对污染源监管使出“杀手锏”
一是推行新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一证式”管理。按照“核发一行、清理一行、规范一行、达标一行”原则,对企业核发新排污许可证,明确总量控制、环境标准、环境监测、规范排污口等监管要求,实行“一证式”管理,促进企业按证经营与排污,提升企业环保管理水平。2018年以来,全市共214家企业完成新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二是推行环境污染整治督查稽查,加强“责任化”管理。以解决环境问题为导向,大力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整改、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水源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清理等专项稽查行动,实施随机抽查稽查,检查企业514家,检查整治档案303份,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3宗,下达稽查意见书37份。通过督查稽查,推进各责任单位落实环境监管执法任务,切实巩固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三是推行污染源规范化改造,加强“标准化”管理。要求企业按照《深圳市工业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化指引》进行自查自纠,自行整改,做到“四明、三清、两规范、两平衡”,推进工业污染源规范化改造,减少企业偷排直排、跑冒滴漏的环境风险。2018年以来,已有537家企业完成规范化改造,落实了整改任务。
四是推行企业“环保主任”制度,加强“自主式”管理。建立企业“自行监测、自行管理、自行报告、自行履责”管理体制,要求企业设立环保主任,专职负责环保管理,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2018年以来,717家重点排污单位完成“环保主任”制度落实工作,确保企业专人专岗负责企业日常环保管理。
五是推行违法有奖举报与企业守法承诺制,加强“社会化”监督。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助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以来,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执法部门共查实有奖举报案件9宗,处罚金额322万元,按规定发放举报奖金14.3万元。实施环境违法企业道歉承诺制度,违法企业在主流媒体登报致歉,作出守法承诺且落实整改,可依法从轻处罚,但须兑现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管。
五、利剑高悬,为污染防治攻坚保驾护航
2019年是污染防治攻坚的决战之年,深圳市将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高举旗帜,高擎利剑,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精神和“功成有我,使命必达”的信念,将“利剑”行动向纵深推进,在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走在最前列,勇当尖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实施茅洲河水质达标执法攻坚。集中执法力量,对茅洲河流域污染源实施大兵团作战,绘制攻坚作战图,用“一张图”明确污染源达标目标。制定达标任务表,用“一张表”明确污染源达标任务。建立考核标准,用“一套标”检验污染源执法效果。通过对标对表,聚力攻坚,有效管控污染源,杜绝废水偷排漏排、直排入河现象。
二是实施“散乱污危”企业整治攻坚。实行逐栋逐户排查,建立动态管理整治清单,实施分类整治,推进清退搬迁,建立准入负面清单,明确辖区监管责任,强化网格化管理,拦堵“散乱污危”企业回潮,为产业转型升级腾出空间,确保2019年6月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三是实施污染源智慧管控攻坚。建立污染源智慧监控网,对排污口进行清理改造,安装视频装置与在线监测,随时掌握排污现状,实现排污口可视化与全天候监控。对污染源安装自动采样与水平衡设备,监控排水情况,实现排污口全方位与全覆盖监控。充分利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让环保监管执法插上科技翅膀。
四是实施联防联控联合执法攻坚。健全深莞惠执法会商联动机制,对涉水工业污染源、垃圾处置场所、“散乱污”企业进行专项打击,强化协同作战,实现同频共振。健全常态化交叉执法和异地执法机制,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领域的环境污染问题定期开展市区联动、区区交叉执法检查和异地执法检查。强化环保、公安、检察院与法院联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共同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全面提升执法震慑效果。
五是实施生态保护领域综合协同执法攻坚。整合环保、国土、农业、水利、海洋、林业等部门力量,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依法查处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强化与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综合执法队伍的协同作战,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降低执法成本,形成执法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