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积极打造高效优质生态环境系统营商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的决策部署,按照“加快建设具有服务高效、管理规范、综合成本优势的营商高地”的要求,汕头市研究制定《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建设营商环境高地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多措并举优化政务服务,打造生态环境系统公正透明、高效优质的营商环境。
一是推出一系列“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举措。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组建行政审批服务科,将局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到一个科室。优化调整区(县)分局职能设置,逐步实现以“条块为主”到“以块为主”的生态环境管理格局;深入推进政务服务目录化管理,取消所有没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依据的事项,做好生态环境机构改革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划入整合和取消下放工作;科学调整分级审批管理,结合市级以下生态环境部门垂直管理改革,明确市局和区(县)分局生态环境许可权限,实现行政审批条件、流程和时限“三统一”,建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畅通高效、便捷利民的工作机制。
二是实施一系列“互联网+政务服务”等便民改革。深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明确政务公开责任分工,强化政务公开统筹协调;大力推行“互联网+环保政务”,以生态环境公众网、微信公众号为主要载体,在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群众关切等环节寻求新突破,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强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配合省、市级政务云平台试点建设,积极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和平台建设;做好审批信息公开,及时做好审批受理前信息公开、审批前公示、审批结果公告等工作,强化公众参与,实现政务透明、公开、公平;推进环境信用评价和信用信息公开,做好重点污染源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落实“绿、蓝、黄、红”牌评级制度,对被列为“黄牌”和“红牌”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和依法处罚,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
三是开展一系列公职人员提升精气神、改进作风、规范服务礼仪等主题活动。强化服务意识,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做到服务态度主动、热情、耐心,使用规范文明用语,树立和维护生态环境部门的良好形象;努力创建模范机关,围绕当好“三个表率”、服务“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对标最高最好最优,全面开展创建“模范机关”示范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转观念、转职能、转作风,做一名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活动,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能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