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三年攻坚行动
来源: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 发布时间:2019-04-02
近日,东莞市召开全市入河排污口整治攻坚战行动工作会议,并印发《东莞市入河排污口整治攻坚战方案(2019-2021年)》,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三年攻坚行动。2019年,东莞市市区、茅洲河流域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石马河流域及长安镇(非茅洲河流域)累计完成60%的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其他园区、镇(街)累计完成40%的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2020年,石马河流域及长安镇(非茅洲河流域)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其他园区、镇(街)累计完成90%的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2021年完成所有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一是优先推动重点排污口整治。严格落实做好城市建成区22条黑臭水体、茅洲河流域(东莞侧)、石马河流域、东莞运河樟村断面上游、东江南支流泗盛断面上游、全市规模以上、无责任主体及违规设置等7类重点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快推动重点流域、区域水环境治理。二是结合治水工作提升整治成效。结合雨污分流改造、“散乱污”企业整治、河长日常巡查等工作,提升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效。三是全面明确整治措施要求。通过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制定整治计划、实施挂图作战、开展全市水域纳污能力核定、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及验收、推进规范化管理、实施动态监测、落实动态巡查等措施全力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四是加强整治工作督导。对各园区、镇(街)入河排污口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到位、进度缓慢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五是强化社会舆论宣传。加强对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的宣传,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公开整治工作进展和成效,并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园区、镇(街)进行通报,倒逼园区、镇(街)全力推进整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