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赴清远市开展《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
来源: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 发布时间:2019-04-19
4月17日,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罗育池所长一行赴我市开展水污染防治立法专题调研座谈会。会议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刘伟民主持,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清远海事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上,各参会部门就我市水污染防治标准和规划、监督管理制度、职责分工、违法处罚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规范化建设、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并对水污染防治和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提出建议。
调研组对我市积极协作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及提出的建议予以肯定,并表示在起草好《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初稿后,一定会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力争制定出一部行之有效,厘清行政管理和执法主体,便于基层执法的好条例。
